(1)安科瑞小編建議建筑物電源端的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應滿足防電氣火災的功能要求,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解決方案要對在建筑物內安裝剩余電流動作火災監控裝置及動作參數作明確規定。

(2)高層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等場所宜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在按一、二級負荷供電的消防用電設備的場所和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宜設置。雖然采用“宜設置”,但根據規范對宜是“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解釋,在當前電氣火災多發、形勢嚴峻且電氣火災監控技術已是非常成熟、系統產品大量生產的情況下,普及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解決方案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3)系統額定漏電電流動作值的確定。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解決方案中額定漏電電流動作值的確定應準確合理,避免誤動作或擴大停電范圍。額定漏電電流動作值應考慮正常運行時的泄漏電流,并留有充分余地。
配電線路正常運行時的泄漏電流,包括線路本身的泄漏電流和用電設備的泄漏電流兩部分,兩者之和即為確定額定剩余動作電流與校驗額定剩余不動作電流的依據。
選用的剩余電流保護裝置的額定剩余不動作電流,應不小于被保護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正常運行時泄漏電流值的2倍。
在選用模塊的額定動作電流時,應不小于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正常泄漏電流的值的2倍。并且可根據被保護線路及設備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中要求,探測器報警值宜為300mA~500mA。
(4)配電級數的選定。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中要求,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應以設置在低壓配電系統首端為基本原則,宜設置在第一級配電柜(箱)的出線端。在供電線路泄漏電流大于 500mA 時,宜在其下一級配電柜(箱)設置。
(5)斷路器脫扣與報警。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解決方案設計時應標明動作電流的作用是報警還是作用于斷路器脫扣,如未標明則定為報警。對消防用電設備無論是過電流還是漏電均不能作用于斷路器脫扣,只能進行報警。
(6)電源設計。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屬于消防設備,監控設備的主電源應采用消防電源。設計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解決方案時安科瑞小編建議應遵循以下原則:一級負荷用戶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二級負荷用戶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給監控設備供電的兩個電源或兩回線路,應在末一級配電箱處自動切換。監控設備可配有UPS裝置,且UPS的容量滿足監控設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