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電能計量模塊的配置原則如下:

(1)貿易結算用的電能計量模塊原則上應設置在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處;在發電企業上網線路、電網經營企業間的聯絡線路和專線供電線路的另一端應設置考核用電能計量模塊。
(2)I、II、III類貿易結算用電能計量模塊應按計量點配置專用電壓、電流互感器或者專用二次繞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與電能計量無關的設備。
(3)計量單機容量在100MW及以上發電機組上網貿易結算電量的電能計量模塊和電網經營企業之間購銷電量的電能計量模塊,宜配置準確等級相同的主副兩套有功電能表。
(4)35KV以上貿易結算用電能計量模塊中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應不裝設隔離開關輔助接點,但可裝設熔斷器;35KV及以下貿易結算用電能計量模塊中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應不裝設隔離開關輔助接點和熔斷器。
(5)安裝在用戶處的貿易結算用電能計量模塊,10kV及以下電壓供電的用戶,應配置全國統一標準的電能計量柜或電能計量箱;35kV電壓供電的用戶,宜配置全國統一標準的電能計量柜或電能計量箱。
(6)貿易結算用高壓電能計量模塊應裝設電壓失壓計時器。未配置計量柜的,其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所有接線端子、試驗端子應能實施鉛封。
(7)互感器二次回路的連接導線截面積應按電流互感器的額定二次負荷計算確定,至少應不小于4mm2。對電壓二次回路,連接導線截面積應按允許的電壓降計算確定,至少應不小于2.5 mm2。
(8)互感器二次負荷應在25%~100%額定二次負荷范圍內;電流互感器額定二次負荷的功率因數應為0.8~1.0;電壓互感器額定二次負荷的功率因數應與實際二次負荷的功率因數接近。
(9)執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的用戶,安科瑞小編建議應安裝能計量有功電量、感性和容性無功電量的電能計量模塊;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應裝設具有最大需量計量功能的電能表;實行分時電價的用戶應裝設復復率電能表或多功能電能表。